駕駛員不遵守指揮交通的紅燈或交匯處強制停車信號所規定的停車義務,科處罰金澳門幣1,000元至5,000元,累犯者科處罰金澳門幣:
A、1,000元至5,000元及禁止駕駛一個月至三個月。
B、1,000元至5,000元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
C、2,000元至10,000元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
D、3,000元至20,000元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
发布时间:2025-06-11 23:09:20
A、1,000元至5,000元及禁止駕駛一個月至三個月。
B、1,000元至5,000元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
C、2,000元至10,000元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
D、3,000元至20,000元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